家庭类移民

加拿大移民计划的目的之一是便于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同他们的家人和近亲在加拿大团聚。家庭类移民包括海外家庭移民和加拿大境内配偶或同居移民:

    • 海外家庭移民
    • 加拿大境内配偶或同居移民

海外家庭移民或加拿大境内配偶或同居移民必须由符合某些要求的担保人来担保。

如果属于被排除关系类别,申请人就被认为不符合海外家庭移民或加拿大境内配偶或同居移民资格。

虽然家庭类移民的挑选标准是联邦政府制定的,但是魁北克可以制定该省的协助亲属类移民的挑选标准。

作为家庭类移民或加拿大境内配偶或同居者移民成为永久居民到外国人,如果担保人在递交担保申请时跟该外国人是配偶或同居者或婚姻伴侣只有两年或不到两年,并且跟该外国人没有孩子,则该外国人在成为永久居民后必须跟担保人一起作为夫妻连续居住两年。有些例外。

如果外国人跟担保人建立婚姻、同居、婚姻伴侣或领养关系的主要目的是依照《加拿大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获得身份或特权,或者不是真实的,则该外国人将被视为不是配偶、同居者、婚姻伴侣或被领养者。

1. 海外家庭移民

要符合海外家庭移民的资格,申请人必须是:

  • 担保人的配偶、同居伴侣或婚姻伴侣;
  • 担保人的依靠子女;
  • 担保人的父母亲;
  • 担保人的(外)祖父母;
  • 担保人的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女)或孙子(女)外孙(女),他们必须是父母双亡、18岁以下、未婚或未同居;
  • 担保人打算在加拿大领养的18岁以下的孩子,必须符合某些条件;
  • 如果担保人没有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或担保人本来会担保成为永久居民的配偶、同居者、婚姻伴侣、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女)、(外)祖父母或叔舅姨姑,担保人的任何亲戚,无论年龄。

2. 加拿大境内配偶或同居伴侣移民

要符合加拿大境内配偶或同居伴侣移民的资格,申请人必须是:

  • 担保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跟担保人一起住在加拿大;
  • 在加拿大有临时居民身份,但是这项要求因有配偶政策而可被豁免(例如访客记录、工作许可、学习许可或临时居民许可证已经过期,未经许可在加拿大工作或学习或者没有签证或护照进入加拿大);
  • 有担保人担保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应当注意,担保加拿大境内配偶或同居伴侣的申请若被拒绝,不能向移民上诉处上诉。

避免在没有法律知识的情况下填写表格。一旦申请被拒,记录将保留在移民档案中。寻求由加拿大移民和公民顾问学院 (CICC) 指定的有经验的移民顾问的帮助,请今天就联系通加移民事务所的服务热线:(647)797-2318 或发邮件至 info@viausimmigration.com 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