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特许令

概要:

当一个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之下被移民部用 Deportation Order 驱逐出加境,将来要回来加拿大做为永久居民或旅客,除了符合相关要求以外,要进一步得到移民部长的特许令,这个特许令就是 ARC。

理论上,这一类的申请人可以以不同的理由希望再次来加拿大,例如旅游,工作或上学甚至移民。但实际上,除非是建基于移民的申请,例如结婚团聚,成功率是微乎其微的。 理由很简单,因为申请人有不良记录在案,怪不得移民官带有色眼睛来处理这一类申请人的个案。

如果这一类型背景的申请人的配偶移民申请成功,就值得启动这个 ARC 申请程序了。

ARC 的申请策略不外乎是博取移民官的同情,批准在中国的申请人来加拿大与配偶团聚,建家立业。强烈建议这一类的申请人要求在加方配偶的国会议员伸出援手,这样做,ARC 的审批就半功倍了! ARC 的审批时间不少于半年,申请人是急不来的。

避免在没有法律知识的情况下填写表格。一旦申请被拒,记录将保留在移民档案中。寻求由加拿大移民顾问监管协会(ICCRC)指定的有经验的移民顾问的帮助,请今天就联系通加移民事务所的服务热线:(647)797-2318 或发邮件至 info@viausimmigration.com 预约咨询!